启动公转商贷款业务
根据最新数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已达96.04%。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满足缴存人正常的提取和贷款需求,厦门市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启动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公转商贷款)业务。
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可自愿选择公转商贷款,并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业务网点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管理、轮候发放
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厦门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管理、轮候发放的机制。对于未选择公转商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轮候发放。同时,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将优先发放,确保有限的住房资源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有需要的人群。
缓解住房压力,提供更多住房支持
随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的不断攀升,住房压力也日益加大。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厦门市决定启动公转商贷款业务,通过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为缴存人提供更多的住房支持。
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满足广大缴存人的住房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将有助于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推动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厦门市将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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