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外立体生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下调至120平方米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通知,岛外立体生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从144平方米调整为120平方米。这一调整旨在适应市场需求和居民的实际需求,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
建筑控制、日照管理、容量控制等方面规定详细
通知中还对立体生态住宅的建筑控制、日照管理、容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筑之间的间距和建筑面宽将按照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和户属空中花园外挑尺寸的二分之一范围线进行计算。日照间距应符合现行日照技术规定,并根据立体生态住宅的遮挡情况进行计算。底层公共休闲架空空间、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及住宅间风雨连廊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
户属空中花园和公共休闲绿化平台的设计要求
通知要求试点项目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的同时,应同步提交户属空中花园及公共休闲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专项设计方案。户属空中花园应为悬挑结构,空间高度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度,且相邻上下层的空中花园不应重叠。公共休闲绿化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所在自然层计容建筑面积的30%,并应与不少于四户立体生态住宅户型共享。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通知调整了岛外立体生态住宅的规划管控要求,套型建筑面积下调至120平方米。这一调整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并对建筑控制、日照管理、容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居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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