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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发布了一项重磅消息,即将实施“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根据该政策,无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只要在厦门市名下没有成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时都将按照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一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生效。
厦门市发布通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标准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厦门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无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前,厦门市的首付比例分为30%和40%两个档次,并有不同的房贷利率政策。然而,根据8月16日的调整,这一政策发生了变化。对于没有住房但有一套房贷未结清的购房者,首付比例从之前的40%下调至30%。同时,在房贷利率方面,这些购房者将按照首套政策执行,即3.7%的利率。
认房不认贷政策将直接受益有改善性换房需求的置换群体
这项“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实施将直接受益于有改善性换房需求的置换群体。例如,一些购房者曾经贷款购买过住房,但由于上学等原因已经将住房卖掉,实际上并没有名下住房。还有一些人在外地贷款购买过住房,但由于工作地迁移等原因在厦门当地没有房产。
对于这些购房者来说,他们将按照首套政策来购买房屋,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以一套总价300万元的房子为例,按照首套政策执行后,首付将从之前的120万元降至90万元。在贷款利率方面,如果贷款金额为210万元,按等额本息,贷款期限为30年,贷款利率将从之前的二套4.8%降至首套3.7%,利息总额将减少22.01万元。
此外,央行也宣布了楼市新政,其中包括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从9月25日起,购房者可以申请置换贷款或者变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有改善性换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将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厦门市的“认房不认贷”政策将为一些购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对于那些有改善性换房需求的置换群体来说,他们将享受到更低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从而减轻了购房的经济压力,提高了购房的可负担性。这一政策的实施也将为楼市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市场的平稳发展。